出生證怎么辦理
一般正常情況下(在家長有準生證,身份證,戶口本),在醫院正規渠道出生的孩子可以直接在醫院辦理出生證明!如果是偷生,超生,非正規手續領養的孩子無出生證明則需要有一定的關系和經濟實力也可以辦理,不過出生日期一般只能填寫辦理出生證明一月以內的!熟人可以從入院證明開始辦,有正規的門診記錄,住院記錄,病歷!也就是說這個孩子等于在醫院出生的,辦理的出生證明當然也是真的,可以在衛生局查!副作用就是院領導愿意為你冒風險,主管醫生不怕負面責任,檔案管理員....
填表及辦理出生證明須知如下:
1、填表要求:新生兒姓名一欄可空項其余項目均需如實填寫不得空項。父、母親姓名需與身份證明、住院病歷上的姓名一致,否則不能辦理出生證明。職業、單位可簡寫或寫無。父、母雙方戶口地址需與戶口本上(第一頁)地址一致。嬰兒戶口隨父、隨母請畫圈。
2;在您的孩子出生后20天之內務必辦理出生證明,請提前起好并確定嬰兒的名字。
3、需帶證件如下:嬰兒父、母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過期身份證均無效)、父母雙方的戶口本原件(集體戶口和外地戶口可帶復印件)、生育服務證或結婚證(未婚者需嬰兒父母寫未婚申明),另需帶上出院通知單。
4、根據國家相關法規規定證件不齊不能辦理出生證明。
5、辦理出生證明需嬰兒父母親自辦理。如嬰兒父母不能親自辦理,委托他人代辦需寫一份委托書,并帶齊雙方證件。(嬰兒父母只來一位辦理即可)。出生證明打印好后嬰兒姓名不能更改
建議向戶籍地社區保健站咨詢。
出生證明如何開
法律分析:辦理出生證明時,需要攜帶父母的結婚證、身份證,還要攜帶出院時的結算清單,可以到出生醫院或婦幼保健院辦理。農村的產婦如果在家接生時,可以去鄉鎮的衛生院進行辦理。嬰兒出生后的第一個月內進行辦理出生證明。由于每家醫院具體的規定時間不同,有的可能是60天。當超出了時間范圍,需到醫院指定地點處理。申請出生證明時,要在工作日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嬰兒出生后一個月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怎么開出生證明需要什么材料
1、對持有家庭接生員技術合格證書接生員接生的新生兒,由該家庭接生員出具含有出生醫學證明相關內容的出生醫學記錄,到當地婦幼保健機構辦理簽發出生醫學證明。2、對未經許可開展助產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和未取得家庭接生員技術合格證書的人員接生的新生兒,到當地婦幼保健機構辦理簽發出生醫學證明。要求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出具以下旁證材料: